今年春节期间整理夏店镇河西陈陈氏渊源时,河西陈开山鼻祖陈礼十五世孙陈士荣(復光子、继舜孙、文敬曾孙、光华玄孙)的家人献出了同治五年陈进谦书写体《河西陈陈氏家谱》,为研究河西陈变迁史提供了珍贵的史料。同时,和家谱一起保存的还有河西陈村民陈继舜买地、购房的两份文契。从发黄、残缺不全的文契中,记载了陈继舜一家省吃俭用、艰苦创业攒钱置办家产的奋斗历程,从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时直隶汝州府慕义里(现汝州市夏店镇)的地价和房价,古今对比,沧海桑田,让人感慨万千。
这份买地文契由草契、官契、正契三部分组成。
草契可能是立文契时打的草稿,因纸质差、用墨书写,虽能看出是竖行排列,但内容已无法辨认。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官契是用官契纸印制的,纸质略好,字迹清晰,套红印章仍在。没有句读,纵行行文。大致内容是:立卖地文契人刘五诚,今将本身行粮旱地一段三亩六分整,坐河西陈南地,东至河(荆河)、西至陈本里、南至买主、北至陈復傑,四至分明,自央人说和,情愿出卖于陈继顺(舜)名下为业,耕种同中。时每亩价银六两五钱,共合价银二十二两七钱五分整,钱地两交,各无异说,上下金石土木相连。如有亲族争兢者,买主一面承当,恐后无凭,立约为证。车路从西出。中人陈继义。光绪三十年(1904年)十二月十三日立。
正契藩字是256号,应是印制的,属于官方约束买卖方的凭证。主要内容是:按照旨意奏事乾隆十四年(1749年)十二月二十八蒙(全国制定的标准),同意这次土地买卖,但买卖方必须如实提供土地产权、及时交付购买土地银两,若提供虚假信息,本次土地交易作废,加罚银两,并追究责任。本次交易正税六钱八分四忽,捐税六钱八分四忽。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从这份土地买卖契约中,可以得知时汝州慕义里旱地买卖价银是每亩六两五钱。日前汝州同类地每亩出让金是6万元左右,从地价上看,光绪年间的一两纹银抵现在的一万元左右,现在夏店镇农民年人均所得为2.1万元,也就是说,和光绪年间相比,现在夏店镇农民干三年才能买上一亩旱地,干十八年才能买上六亩旱地,而光绪年间的陈继舜一次买六亩多旱地,足以证明陈继舜一家当时是殷实之家,这也可能是陈继舜一家多年省吃俭用积攒的结果。
另一份购房文契也是由草契、官契、正契三部分组成。
与那份买地文契不同的是,因年代久远,人们多次使用折叠,这份官契、正契多处折叠处字迹模糊,不能确认为何字,且关键处有多处破洞,上下文不能衔接,倒是草契字迹尚可辨认,没有句读,纵行行文,大致内容是:立卖宅院文契人王天元,因乏用,今将本身宅院半处,坐落陈庄东街,坐东向西,内有南厦二间、北厦二间、临街闲房三间,风道具存,门窗俱全,东至卖主、西至街、南至卖主、北至陈黑娃,四至分明,自央人说和,情愿卖与陈继舜名下居处为业,时值价银共四十两整。水路向东。中人陈文盛。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初二日立。在正契中,清晰显示,此笔房产交易,正税壹两贰钱,契税壹两贰钱。
宣统三年是1911年,这一年11月在武昌爆发辛亥革命,建立了中华民国,宣告闭关自守的腐朽的大清王朝走向灭亡。这一年的四月,大清灭亡的前夕,直隶汝州慕义里河西陈村民陈继舜花费纹银四十两从村民王天元手中购置半处田产,上有七间房屋,缺上房,是一处小四合院。按现在汝州房屋出让的行情,一处小四合院至少需要40万元左右,和宣统三年河西陈村民陈继舜购置房产对比,宣统三年的一两纹银也大致可以抵现在的一万元。
汗水浇出幸福花。从光绪三十年(1904年)到宣统三年(1911年),七年间,夏店镇陈庄村民陈继舜先后花费纹银六十多两置地买房,可以说是倾尽了所有,这绝不是当时一个小户人家能做到的大事,有地、有房,衣食无忧,清末的陈继舜在陈庄村已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富裕之家,这是当时多少庄稼人一辈子为之奋斗的梦寐以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