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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汝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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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5/1/10 16: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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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据汝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汝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2025〕1号,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汝丰焦化二期北侧、经四路东侧,涉及汝南街道上陈村、袁庄村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工业用地项目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五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汝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汝南街道办事处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汝州市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二)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可登陆汝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查询本公告(网址:http://www.ruzhou.gov.cn)。

(三)公告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0日。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6日
来源:汝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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